發布日期:2024-06-19 來源:區文旅體局字體大?。?a class="bigger" href="javascript:void(0);">大 中 小
?
一、制定目的、背景及政策依據
為建立健全我區旅游突發安全事件應急機制,規范旅游突發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有效提高我區應對旅游突發安全事件應急救援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防范旅游安全事件發生和減少旅游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社會運行秩序。根據《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沙市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長政辦發〔2020〕50號)文件精神,結合雨花區旅游行業實際,經過深入調研論證,充分協調相關部門意見后,特制定《長沙市雨花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主要內容
《長沙市雨花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了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的組成,明確了應急組織機構各成員單位承擔的主要職責。要求在旅游突發事件發生后,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搶險救援、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后期保障、信息發布、善后處置等應急工作組,負責相關具體工作。根據突發事件可能對旅游者造成的危害性及緊急程度、發展趨勢,將旅游突發事件預警分為四級并明確了各級界定標準。規定了旅游突發事件預警監測需要收集和掌握的各類信息,要求接警單位根據事件等級將信息及時報送至對應級別指揮部。根據分級響應原則,預案規定了當轄區內發生不同級別旅游突發事件時的應急響應啟動流程,明確了應急處置基本步驟和應急處置特別程序,并規定當旅游突發事件已經得到有效控制、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時,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宣布應急結束。最后,預案對旅游突發事件善后工作、保障措施及監督管理相關工作進行了規定。
三、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長沙市雨花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前期征求了區委宣傳部、區委外事辦、區委網信辦等34家單位的意見,其中區委網信辦、區發展改革局、區民政局等7家單位反饋意見7條,均已采納;區委宣傳部、區委外事辦等27家單位無意見。區司法局于2024年4月10日對該預案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區市監局于2024年4月24日對該預案進行了公平競爭審查。該預案于2024年4月30日經雨花區第六屆人民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印發。
長沙市雨花區文化旅游體育局
2024年6月19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